測量系統
5.1 測量系統組成
5.1.1 氡及其子體個人劑量測量系統主要由氡個人劑量計、化學蝕刻裝置和徑跡讀出系統組成。
5.1.2 氡個人劑量計的氡收集杯(盒)材質應采用導電塑料,留出適宜尺寸的氡收集腔室,并在外側設置佩帶針(夾),便于佩戴使用。
5.1.3 化學蝕刻裝置由恒溫水浴箱、溫控系統、蝕刻架和蝕刻架容器等組成。
5.1.4 徑跡讀出系統由光學顯微鏡及適配的圖像分析系統組成。
5.2 測量系統性能要求
5.2.1 在連續三個月的使用條件下,氡個人劑量計的可探測范圍應能覆蓋平均氡濃度在50 Bq?m-3~10 000 Bq?m-3之間。
5.2.2 氡個人劑量計應具有防水功能,并能阻止空氣中粉塵和氡子體進入劑量計內。
5.2.3 化學蝕刻過程中應保持蝕刻液溫度和濃度的相對恒定,溫度范圍為60 ℃~80 ℃,相對偏差為±1 ℃。蝕刻條件需經優化,通常可采用正交實驗法確定蝕刻劑的濃度、蝕刻時間和蝕刻溫度等關鍵參數。對于CR-39元件,10 h蝕刻,蝕刻溫度為70 ℃,或6.5 mol?L-1 氫氧化鉀(KOH)水溶液,7 h蝕刻,蝕刻溫度為70 ℃。
5.2.4因跡密度標準偏差與測讀面積及總徑跡計數相關,實際測讀的有效面積應不少于0.2 cm2,并要求讀出系統可對10 trs?cm-2~104 trs?cm-2的總徑跡數進行準確的定量分析。
5.2.5 測量系統應經有相應授權的計量部門檢定或校準。
5.2.6 實驗室人員的技術差異將引入測量差異。如采用人工測讀方式,對于同一組樣品,應由不同人員進行重復檢測,提高測讀準確率,重復檢查量應不小于5%,控制測讀引入的相對偏差小于20%。
5.2.7 應給出采用本標準固體核徑跡測量方法探測限的估計。